各分校、教学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9-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和山东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9-2023年度开放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2023年度开放教育统计工作。请分校、教学点高度重视,并按文件要求,确定工作人员,加入山东开放大学统计工作群,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教育统计工作。
济南广播电视大学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9-2023年度山东开放大学
开放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鲁开大教务函〔2023〕40号
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9-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9-2023年度山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2019-2023年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教职工、校舍、资产等数据。
二、填报要求
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及所辖学习中心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http://one.ouchn.cn)统计年鉴模块完成报表填报。
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对所辖学习中心上报的报表进行审核,督促其及时修改报表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三、报送时间
1.平台数据。
(1)2019-2022年统计数据于2023年6月16日前上报。
(2)2023年学历教育学生数据于2023年10月20日前上报,其他数据于2023年12月22日前上报。
2.数据报表。
(1)2019-2022年的数据应于2023年7月1日前将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数据汇总表pdf版发送到邮箱。
(2)2023年的数据应于2024年1月1日前将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数据汇总表pdf版发送到邮箱。
四、工作要求
1.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须确定1名统计工作人员,于5月20日前加入“山东分部2019-2023年统计年鉴”QQ群(群号:630208488,申请时须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
2.按照教育部要求,每年度的统计周期为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例如:2019年年鉴填报的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的数据。
3.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工作人员需有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账号,工作人员加群后,山东开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人员“一网一平台”账号赋权。无账号的应及时在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注册。
4.各市开大(电大)、学习中心均需填报统计报表信息,学习中心填报的数据由所辖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审核,市开大(电大)填报的数据由山东开大审核,填报完成并上级审核完成后,在汇总表栏目可以导出Excel和PDF文件。
5.直管县开大(电大)在学习中心层级填报,市开大(电大)与所辖直属班的数据如果一致,在学习中心层级填报;如果不一致,统计数据分开填写,不要重复叠加。
6.因时间紧急,相关工作人员应尽快加入工作群,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金蕾、玄娟娟
联系电话:(0531)82626992
电子信箱:sdoujwczhk@126.com
山东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