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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须知
2010-04-24 01:32   审核人:

入馆须知

图书馆将于2014年12月22日开始图书阅览及借还业务,限于目前条件,特制定开放及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开放时间:白天上班时间。

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时间

书库位置

图书类型

方式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305

302

405

402

403

教育类语言类

文学类

综合类

艺术类历史类

工具书

阅览与借还

阅览与借还

阅览与借还

阅览与借还

阅览

注意事项一、本校教职工、学生须持借阅证入馆,外单位人员凭介绍信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入馆时须注意仪表,穿戴整齐得体,谢绝穿拖鞋、背心者入内。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不得在馆内吸烟。

四、保持馆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谈笑。自觉将手机设置为静音,不得在阅览室及书库内接打手机。

五、爱护书刊,不得圈划、撕、剪或污损文献。

六、保持馆内墙壁及地面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口香糖等废弃物。

七、爱护馆舍建筑及各种公共设备、设施,不得乱动馆内电器、桌椅及其他设备。

八、文明礼让使用场馆设施,不得用任何方式抢占阅览座位。

九、不得用公共查询计算机做与文献查询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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