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体)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2018年济南市“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8日
2018年济南市“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8〕4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目标
根据山东省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总体规划,我市2018年继续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的方式,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
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网络课程学习,促进中小学教师自主专业发展;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以下简称“优课”)活动整合设计,推动学习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引导全体参训教师每学年至少上好一节研究课,积极参加县、市、省级和教育部晒课和赛课活动。
二、参训人员
(一)高中学段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学科的教师。
(二)初中学段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5个学科的教师。
(三)小学学段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1个学科的教师。
(四)幼儿园学段
包括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和园长。
(五)其他
具有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各级各类教科研机构的人员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学科专任教师等,也可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参训对象学科类别报名参加本年度网络课程学习。
三、工程实施
工程包括网络课程学习和实践应用两个环节。
(一)网络课程学习
全体参训教师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和研修工作坊完成研修任务。
1.学科课程(10学时)
(1)市级优课课例观评(9学时)。研修平台分学段、学科,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3个市级优课课例,开展省级观评课活动。
(2)国家级优课课例学习(1学时)。各学段、学科教师从平台推送的2节国家级优课课例中任选一节观摩学习。
2.通识性专题课程(不少于14学时)
(1)师德师风建设专题(8学时),参训教师在研修平台“教师职业道德”专题课程中自主选修不少于8学时。
(2)研修平台开放班级管理(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指导)、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科研方法、教育理论与实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发展和高中2017级课程方案和教学指导意见9个专题600学时左右的课程,参训教师参考各专题的选课指南,根据个人专业发展及学校发展需要,自主选修不少于6学时。
(二)实践应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14〕18号)要求,我市继续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信息采集报名及筹备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
2.市、县级管理员培训时间:4月上旬
3.各级工作坊主持人培训时间:4月至5月
(二)网络课程学习
1.教师选课程时间:6月1日开始
2.学科课程学习时间:6月15日至8月31日
3.通识性专题课程学习时间:6月15日至12月31日
本年度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三)实践应用
学校创课、市县级晒课和赛课时间、方式等由市级“优课”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五、专家指导
(一)专家组建
研修指导是各级名师、特级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和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途径。市项目办组建由教科研骨干、济南名师(含工程人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名优骨干教师组成的市级专家团队(工作坊主持人)。鼓励在教育教学各领域有专长、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积极参加。
县项目办按要求组建本级学科工作坊主持人团队,并将团队名单上报市项目办审核备案。省学科课程和专题课程专家团队由省项目办组建,面向全省遴选配备工作坊主持人,具体遴选方案另行通知。
(二)指导形式
专家团队通过线上远程指导、线下现场指导的混合方式开展研修指导。线上远程指导依托研修平台的工作坊完成,组织线上答疑、研讨交流,梳理热点问题、发现典型经验;线下现场指导采取现场课堂、现场教研、专题讲座、专题论坛、案例开发等形式,探索问题解决的操作性方案,并通过简报、生成性网络课程资源分享、网络直播等方式,推广创新经验。
六、组织管理
(一)建立“省、市、县、校”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四级管理体系。完善“协同管理、分工负责、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成立工程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人事处、学前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高等教育处、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人为成员。在十大网投平台信誉排行榜设立市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市级工程的组织实施、督导管理,市级工作坊主持人的遴选、培训、管理等工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优课”创建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程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的督导和管理。
(二)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电化教育馆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优课”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研制2018年“优课”创建活动方案。各级电化教育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网络平台,并与省平台有效对接,确保各级晒课、赛课活动及推送课环节的顺利进行。各级教研部门要做好“优课”活动的指导,在校级“优课”创建过程中,市、县区工作坊主持人团队要及时跟进,同步开展教研指导。
(三)为提升教师全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工程”网络课程学习及实践应用内容,从2018年起,市、县教学研究机构依托面对面全员培训项目提供不低于24学分的研习任务,通过集中面授等形式开展区域性、个性化培训。
(四)中小学校长(园长)是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本校教师学科课程和师德建设专题集中研修时间表,落实教师学习场所和网络条件保障,督促、引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实施方案,通过整合实施,探索校本教研中优质资源贫乏、专家指导缺乏的解决路径,推进网络研修的常态化、校本化。本工程年度结束后,我市将遴选一批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示范校,推广其典型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参训教师要进一步端正对工程活动意义的认识,避免功利思想和形式主义。教师要把优课创建与日常教学进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严禁上“表演课”“彩排课”“重复课”。弄虚作假、功利色彩浓重的课例,一律不得入选各级优课。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负责本级优秀课例课堂实录的拍摄,避免增加教师经济负担。
七、保障措施
(一)工程经费
工程实施经费由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级承担,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核评价
工程结束后,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参训教师,通过考核,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登记相应学分;各级项目办要完善对本级专家团队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动态管理,届时省市将组织进行优秀工作坊的遴选工作。
工程结束后,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向市项目办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省厅将组织第三方开展专项评估,依据研修平台后台管理数据和评估结果形成工程的总结评价。
八、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依照工作配档表(见附件1)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学校要建立工程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及相关职能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4月10日前将项目办公室和职能组成员信息(见附件2)上报市项目办。
(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研修时间节点调度信息报送人员。4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计划表(见附件3)上报市项目办。
(四)根据《济南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教师信息漏报或不准确将直接影响工程报名及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查询、审核和认证等工作。各单位要对选配的本级管理员严格把关,明确责任,确保教师继续教育信息数据的准确、完整、安全。
附件:
1.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工作配档表
2.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项目办人员信息表
3.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计划表
附件1:
2018年济南市“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工 作 配 档 表
时间 |
内容 |
执行者 |
备注 |
信息采集 |
4.1-4.3 |
处理单位信息变更(新增、合并、删除) |
县区 |
新注册学校的管理员请将学校及管理员相关信息提交到县区管理员处,由县区管理员添加新学校并为该学校添加管理员。 |
4.1-4.10 |
教师个人信息变更维护 |
参训教师 |
教师信息变更由教师个人登录平台进行信息变更 |
单位人员信息维护(新增、删除、审核) |
校 |
学校管理员对新入职教师进行新增、对离职人员进行删除、对教师个人变更信息进行审核。 |
跨校人员信息处理 |
参训教师、 校管理员 |
1.对于已经进入离职教师库里的教师,学校管理员可以直接根据教师继教管理系统中【教师信息管理】栏目中提供的【调入离职教师】功能直接进行调动,无须经过上级管理员。 2.对于未进入离职教师库里的教师,按照跨校由县区管理员操作、跨县(地级市、区)由市级管理员操作、跨市由省级管理员操作的规程进行调整。 |
各学段报名 |
4.11 |
市、县下发报名任务 |
市、县区 |
进入【学时管理】中的【上级学时项目报名】 |
4.13-4.17 |
完成单位报名任务 |
校 |
一名教师限报一个学科,不可跨学科,所有报名参训人员(不论以往研修身份)均以“学员”身份填报。 |
4.18 |
确认教师报名信息 |
校 |
学校从报名平台导出报名数据逐一落实由参训教师本人签字确认,避免报错学科及漏报。 |
建立各级项目办并上报备案材料 |
4.1-4.10 |
县区上报项目办信息 |
县区 |
发送邮箱:jnjsjy2013@163.com |
市直学校上报项目办信息 |
市直学校 |
4.1-4.15 |
县区汇总辖区内学校项目办信息 |
县区 |
各县区按照实际情况安排 |
4.1-4.15 |
完成校本研修实施方案制定 |
校 |
|
4.15-4.28 |
市直学校上报校本研修实施方案 |
市直学校 |
发送邮箱:jnjsjy2013@163.com |
专家、指导团队分级配置 |
4.24-4.30 |
学科工作坊主持人配置 |
市、县区 |
研修指导及交流采用工作坊的模式,不再分组、配备组长、指导教师、市级专家。按照一个工作坊至少配置三位工作坊主持人的标准选配。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依照省项目办拟定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执行。 |
4月初 |
县区上报学科工作坊主持人配置名单信息 |
县区 |
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
研修启动 |
6.1开始 |
教师登录平台选择专题学习 (不低于14学时) |
参训教师 |
模块一:“教师职业道德”专题课程中自主选择不少于8学时 模块二:参训教师参考各专题的选课指南,根据个人专业发展及学校发展需要,自主选择不少于6学时。 |
6.15-8.31 |
学科课程学习(10学时) |
各级项目办、参训教师 |
观评3个市级优课课例共计9学时;观摩学习1个国家级优课课例1学时。 |
6.15-12.31 |
专题课程学习 (不低于14学时) |
完成已选择的《模块一:“教师职业道德”专题课程》不少于8学时学习任务。 完成已选择的《模块二》不少于6学时学习任务。 |
注:
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课程学习任务。
学科课程学习平台关闭及学分数据封存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专题课程学习学分统计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项目办人员信息表
单位:
职 责 |
负责学段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邮 箱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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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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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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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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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调度情况报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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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负责统筹安排本区域教师培训工作,由分管领导担任。
2.组织管理——负责具体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由负责师训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担任。
3.新闻宣传——负责培训期间的有关新闻报送。
4.平台技术——负责培训期间的信息采集、报名及配置研修组长指导教师,研修期间各类技术支持工作等。
5.联系人——负责培训期间各级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及时关注研修动态并按时间节点上报调度情况。
6.各县区可按需分学段填报不同责任人,在“负责学段”列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全部。
附件3:
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实施方案计划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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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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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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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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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情况 统计 |
学科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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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人数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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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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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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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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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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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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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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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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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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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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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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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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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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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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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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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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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办 成员及 职责 |
姓 名 |
职 务 |
手机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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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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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平台报名及研修期间的平台数据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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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上级通知及数据、报送单位研修调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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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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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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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时间 节点 |
环节 |
落实调度时间 |
责任人 |
手机 |
报名信息确认 (参训教师逐一签字) |
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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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实施方案计划表 |
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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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选专题 (不低于14学时) |
1.6月1日 2.6月15日 |
1. 2. |
1. 2. |
学科课程单位内 跟进督促节点 |
1. 2. …… |
1. 2. …… |
1. 2. …… |
学科课程 上报调度情况时间点 |
1.6月15日 2.6月30日 3.7月15日 4.7月30日 5.8月15日 6.8月30日 |
1. 2. …… |
1. 2. …… |
专题课程单位内 跟进督促节点 |
1. 2. …… |
1. 2. …… |
1. 2. …… |
专题课程 上报调度情况时间点 |
1.6月30日 2.7月30日 3.8月30日 4.9月30日 5.10月30日 6.11月30日 7.12月30日 |
1. 2. …… |
1. 2. …… |
项目实施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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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过程 |
(结合校本培训规划,抓好工作坊交流研讨和“优课”活动的落实。) |
项目实施 保障 |
(制定有效措施,督促、引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和研讨任务。) |
预期效果 |
|
注:
各单位要明确调度情况报送员,在规定日期通过电话或群内留言主动报送单位内研修情况。
项目办调度电话:81911855
项目办QQ调度群:24405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