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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网投平台信誉排行榜工会关于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办法的暂行规定
2013-03-29 15:55 工会  审核人:

十大网投平台信誉排行榜工会
关于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办法的暂行规定
为规范学校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学校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是会员参加工会活动、享受会员权利的物质基础。因此,学校所有工会会员必须自觉按时缴纳会费。
二、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为:会员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即工资表前两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金额的0.5%的比例,计算应缴纳会费的额度。
三、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额度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核定。具体核定情况为:以会员个人2013年1月的实发工资为标准,计算每位会员每月应缴会费金额。今后,根据会员工资增减情况,每年年初做出会员应缴会费的增减情况说明。
编外教师会费缴纳,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合同制人员按照在职在岗教师中缴纳会费最低的额度缴纳会费。
四、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形式。学校工会委托学校财务处,每季度末从会员当月工资中,按人事处核定的每个会员应交会费的额度,一次性统一扣缴会员三个月的应交会费,转到学校工会财务账户。
五、其他情况规定
1.会员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免交会费,保留会籍。
2.新会员从加入工会当月起交纳会费。
3.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活动,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不享受会员权利和待遇。
六、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学校工会;本规定自2013年1月执行。
十大网投平台信誉排行榜 工会
201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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