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强调如下:
一、 进一步严明纪律,紧盯纠正“四风”重要时间节点
要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当前要紧盯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开学等重要节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二、严格遵守“六条禁令”,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下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对“六条禁令”的执行情况纳入秋季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申各项纪律要求。通过检查,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引导党员干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全体教师自觉拒收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在新学期开始之际,展示新气象、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三、 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纠正“四风”工作的落实
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纪委要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严肃查处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