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执法、司法侵权
在美国,执法、司法机关侵犯人权的事件屡见不鲜。
警察滥用职权现象相当严重。人权观察2006年12月4日发表的报告指出,“9·11”事件之后,美国联邦调查局滥用重要证人逮捕令,不经指控,逮捕了至少70人。据《华盛顿邮报》2006年12月1日报道,2001至2005年,公民对纽约警察滥用权力的投诉增长了60%。芝加哥大学法律系教授克里格·弗特曼的研究结果表明,过去5年中,芝加哥的13500名警察中,有662名受到10次以上的投诉,但很少有人为此受到惩罚。(注12)2006年9月,芝加哥警察局特别行动组的4名警察因抢劫、绑架等多项罪名被捕。调查显示,警察局在4年前就对此知情,却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惩治措施。11月,两名曾在库克郡监狱服刑的人提出诉讼,控告该监狱狱警将其中一名叫买加的犯人铐住双手,抓住脖子往墙上撞,在其倒地后,用脚踩踏其头部。虽多次投诉,警方却迟迟不愿调查。(注13)2006年11月17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一名23岁的高年级学生英斯塔法·塔巴塔拜加德由于拒绝向校警出示自己的学生证,竟被校警用泰瑟枪(一种发射一束带电镖箭使人不能动的武器)攻击;(注14)11月25日清晨,3名男子开车撞上了一辆没有警察局标志的小型货车,于是纽约警察局5名警员开了50枪,其中21发子弹打中3名男子开的车,造成一死两伤。(注15)12月5日,在洛杉矶的中心区警察局,一台安装在椅子后面的隐蔽摄像机记录下一名洛杉矶的警察肖恩·米德对一名被铐住的16岁少年进行扼颈攻击。(注16)
司法不公现象严重。《纽约时报》记者在经过一年的调查后发现,纽约一些法院的法官滥用职权,有些被告没有认罪甚至没有经过审判就被送进了监狱,还有些人没有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就被从家里带到了法庭上。(注17)据美联社2006年3月4日报道,2003年至2005年间,美国国内各类刑事案件中共有5000多名被告的审理记录一直处于秘密状态,即使是联邦法院已对他们的案件作出了判决。审理记录处于秘密状态的被告所占比例由2003年的1.1%上升到2005年的2.7%。“秘密记录”明显违背了美国宪法规定的公众知情权。
冤假错案比比皆是。《洛杉矶时报》2006年6月报道说,美国密歇根大学等有关专家对近17年间的328个有争议的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和复查,结果发现,这些案件均为冤假错案。专家们照此比例推算,认为今天美国的监狱里关押着数万名无辜公民。芝加哥一名男子上世纪90年代中期被控犯强奸罪入狱,该男子曾多次要求进行DNA测试,警方一直以物证不足为由不进行测试,直到2006年通过DNA测试,才证明其清白无辜。“9·11”事件以来,联邦调查局等政府机构已将6472人以恐怖主义相关的罪名送交检察机构。锡拉丘兹大学下属的一个研究机构调查结果表明,美国有四分之三恐怖嫌犯蒙冤。联邦检察官断定有64%的案件中的嫌疑人不值得起诉,另外还有9%的案件要么被法院驳回,要么被判无罪。(注18)
美国在押犯人数和囚犯比例居全球第一。据美国司法部2006年11月30日公布的报告,到2005年底,全美关押的犯人达到220万人,如果加上缓刑和假释的人,总人数突破700万人,超过全国成年人总数的3%,即32个成年人中,就有1人被关在监狱或处于缓刑、假释中。得克萨斯、密西西比、俄克拉何马等州的囚犯比率达每10万人中650人,路易斯安那州高达797人,为全美最高。(注19)这使得美国联邦监狱“超员”34%,州监狱有的则“超员”14%。(注20)目前,加州监狱关押了17.3万名犯人,约1.7万名犯人没有正常的居住环境,其中33个监狱关押的犯人超过了最大容量的2倍,达到危机临界点,一些体育馆临时改成犯人的居住点,甚至教堂也被当作犯人临时睡觉场所。(注21)
美国监狱囚犯待遇恶劣,虐待犯人现象十分普遍。美国是世界上唯一在监狱里使用警犬恐吓囚犯的国家。据人权观察公布的调查报告,在美国康涅狄格、特拉华、艾奥瓦、南达科他和犹他5个州的监狱中,使用警犬震慑、攻击甚至撕咬犯人,以迫使其服从。康涅狄格州的监狱,2005年一共发生过20起用警犬对付囚犯的事例;在艾奥瓦州,自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共发生了63次。2007年1月16日,美国政府公布的一份报告说,全国有5个监狱虐待非法移民,对非法移民绝食或自杀管理不严,向他们提供没做熟的食品。(注22)据报道,美国佛罗里达州州立监狱2000年到2004年分别对该监狱囚犯进行了238次、285次、447次、611次和277次喷射化学制剂的虐待,致使10名囚犯身体被严重灼伤,患上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注23)在美国有近60个“超级安全监狱”关押着近2000名犯人,犯人被关押在只有6平方米的牢房里,完全隔音,荧光灯和监视器24小时开着,许多人患上了精神疾病。(注24)另外,美国监狱里的犯人还常被无端剥夺一些基本权利。《纽约时报》2006年7月31日发表社论称,在欧洲许多国家,监狱里设有投票箱,犯人可以在监狱中参加选举,而在美国,犯人的这一权利往往被剥夺。
监狱成为疾病和犯罪的滋生地。据美国司法部2006年9月7日公布的报告,美国监狱关押的犯人中一半以上精神健康有问题。其中,全国各州囚犯的56%,看守所犯人的64%和联邦囚犯的45%,曾在2005年接受过严重抑郁症、癫狂、幻觉或错觉等精神疾病的治疗,或者有这些疾病的症状。美国每年有150万名犯人患有对生命有威胁的传染性疾病。(注25)有将近7000名犯人死于美国的监狱和看守所,其中多数人死于未得到治疗的精神紊乱和其他疾病。(注26)据美国司法部2006年11月公布的一项全国性调查,37%的犯人称目前患有非感冒或病毒感染之类的疾病;2004年,美国联邦和各州监狱中确认的艾滋病患者由上年的5944例上升到6027例,比例达到1万人中50例,而美国普通人的比例是1万人中15例,超过了3倍。犯人自杀率持续上升。据《今日美国报》2006年12月28日报道,2006年,加州监狱有41名犯人自杀,得克萨斯州监狱有24人自杀,企图自杀的犯人达到652人,比2005年增加17%。
美国监狱性侵犯事件不断。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2006年5月19日发表报告说,美国监狱至少13%的在押囚犯曾遭受性侵犯,许多人“多次遭受性侵犯”。据此估算,目前在押犯中有近20万曾是或将成为监狱性暴力的受害者,而过去20年里遭受性侵犯的囚犯人数可能超过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