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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幼高专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实施办法
2021-10-27 10:16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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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十大网投平台信誉排行榜学生食堂在市场物价快速上涨而“外涨内不能涨”形势下的稳定与发展,结合十大网投平台信誉排行榜的实际,特制订十大网投平台信誉排行榜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实施办法。

一、基金的设立

基金是指学校通过学费及其他收入等资金渠道进行筹措,用于学生食堂应对原材料、用工等运营成本在短期内快速上涨时平抑饭菜价格的专项资金。

基金来源主要由学校从当年在校注册学生的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资金和其他收入。

二、基金的管理

(一)管理机构

由学校成立学生食堂饭菜平抑基金领导小组(附后),负责对基金进行统一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总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食堂承包方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财务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基金具体运行管理办法;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基金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决算;

3.负责监督管理基金所支持项目的运行;

4.负责协调其它相关事宜。

(三)基金管理原则

1.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价格补贴采用“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的办法,并将当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补齐;

3.基金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三、基金的启用

(一)基金的用途

1.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2.平抑食品原材料、用工等运营成本等异常波动。

(二)基金启用的条件

当市场物价上涨,而学生食堂又处于“外涨内不能涨”时,可按以下四种计算方式中的一种,启用基金给食堂补贴。

1.以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为依据

当学校所在地(济南)CPI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即可启用基金,学校按每生每月10—20元的标准给予食堂补贴。并以此为基数,CPI月度同比涨幅每增加1%,补贴标准每生每月增加5元(如CPI达到4%,即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15—25元;当CPI达到6%,即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5—35元)。

2.以食品原材料价格涨幅为依据

当学校所在地(济南)食品原材料价格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8%时,即可启用基金,学校按每生每月10—20元的标准给予食堂补贴。并以此为基数,食品原材料价格月度同比涨幅每增加1%,补贴标准每生每月增加2元(如食品原材料价格月度同比涨幅达到10%,即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14—24元;达到15%时,即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4—34元)。

3.以高校后勤行业协会统计公布的数据为依据

以中国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设计的生均月伙食成本增加费用计算方法为依据,当计算出的生均月伙食成本增加超过10-15元时,即可启用基金,并按实际增加值给食堂进行补贴。

四、基金的申报和审批

(一)当出现以上四种启用条件的任一种时,即可按照相应标准进行申报。

(二)食堂(公司或实体)向基金领导小组提交申请报告,基金领导小组对价格补贴进行审核。

五、基金的评价和监督

(一)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反馈相关情况和学生的合理诉求,确保学生真正享受到基金给其带来的实惠。

(二)通过使用基金,学校基本大伙饭菜价格必须保持稳定,且质量有保障。

(三)审计部门对学生食堂平抑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实施审计监督。

(四)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基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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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4日

附:

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领导小组

 

 长:魏风传

副组长:张传银  张炳坤  张静霞  韩以太

 员:王德刚      陆晓明  齐晓军  

明国玲  郑兰华

办公室

 : 韩以太

副主任:陆晓明  齐晓军

 员:赵    姜文敏      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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