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
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局(公司)、大企业工会:
现将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要坚持遵纪守法、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服务的方向,保障职工和工会会员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组织好正常的工会活动。
二、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规定‚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工会经费,发放各类奖励、补助和慰问品时,要严格按财务制度和程序进行审批,并由本人签收。
济南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