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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训、比赛生活补助办法
2018-05-09 12:15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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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训、比赛生活补助办法

(体育、艺术、文化)

为提高十大网投平台信誉排行榜各专项活动队员训练的积极性,鼓励队员在省市乃至全国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光,特制定此办法。

一、集训补助标准

(一)市级比赛

赛前集训为10天。

1、体育和舞蹈训练补助标准为30元/每人/每天;

2、艺术和文化训练补助标准为20元/每人/每天。

(二)省级比赛

赛前集训为15天。

1、体育和舞蹈训练补助标准为40元/每人/每天;

2、艺术和文化训练补助标准为25元/每人/每天。

(三)全国比赛

赛前集训为20天。

1、体育和舞蹈训练补助标准为50元/每人/每天;

2、艺术和文化训练补助标准为30元/每人/每天。

如遇假期集训,学生每人每天另补助生活费50元。

教练员无论何时集训,训练课时按照学校规定计入平时工作量,从学校绩效中支出。

二、比赛补助标准

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比赛期间师生生活费实报实销(100元以内/每人/每天)。比赛补助为平时训练补助的2倍(不含往返)。

备注:

(一) 竞赛级别及种类:

为国家行政机关批准的、委托协会主办的、经学校领导批准的正式比赛。(社会团体临时安排的不在此范围内)。

(二)申批程序:

1.申请:学院或部门根据竞赛通知要求,做出参赛方案(含预算),报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OA走审批程序。

2.批示:校长根据分管领导意见和建议,做出批示,签署意见。

3.报销:按学校常规报销办法网上报销,指标结算从各学院学生外出参赛预算中扣减。

(三)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师范、幼师文体训练补助标准(办法)停止使用。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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