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科,负责全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及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处室、学院消防管理员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科室负责人,要组织有关处室、学院或有关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
.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如:图书馆、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管理中心
2
.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3
.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核批准。
4
.营业场所、办公场所、教室、宿舍、仓库等防火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5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6
.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7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
.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
9
.举办大型活动时要提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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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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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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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