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处
 首页  部门设置  新闻中心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下载中心  安全教育  平安校园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下载中心
尚无内容。
校园110报警电话
地 址: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丹桂路2011号
部办公室电话:888888
各校区报警电话
一分部:888888
一分部:888888
一分部:888888
Email:bwc@bwc.edu.cn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2013-11-08 11:18 安全保卫处  审核人: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教管结合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寓公共设施,自觉防范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学生要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等违章电器;不在公寓内点蜡烛,燃烧物品等。
第五条 学生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盗。离开公寓或休息时要锁好房门,宿舍钥匙不能转交他人。
第六条 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酒精类带入公寓。严禁学生在公寓内酗酒、赌博,严禁打架斗殴、聚众喧哗或从事商业活动。
第七条 发现学生公寓内存在不安全隐患,学生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认真及时整改。
第三章 教学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 学生在教学区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1 、在公共场所要遵守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不起哄,排队买饭,不拥挤、不插队。
2 、不在院内马路上或教学楼、公寓内踢球、打球,不在校园内随意张贴宣传品;举办报告会、演讲会、沙龙等活动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 校门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学校校门实行封闭管理,周一至周五学生无特殊情况禁止出校;有特殊情况须持学生工作处和班主任开具的请假条,在门卫室登记后离校。
第十一条 周六、周日早6:00-晚7:30学生在门卫室签字出入校门,其他时间出入校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 出租车、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禁止入内,如遇特殊情况经安保处、学生工作处同意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   禁止学生驾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入校,骑自行车者出入校门时,应当下车推行,禁止滑行。
第十四条 因故在夜间7时30分后返校的学生必须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情况,并接受检查、登记,严禁翻越围墙。
第五章 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学生酗酒,对酗酒者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的,交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盗窃公私财物或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由安全处、学工处配合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 非法私藏、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扰乱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情节恶劣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在计算机网络上传播、散布非法信息,未经允许,擅自创建局域网、QQ群,造成不良影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策划、参与打架,勾结校外人员打架者,加重处罚,后果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7-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丹桂路2011号  Email:jnygzscc@126.com 电话:88888888 传真:66666666